崔凤祥:探索高职教育的产业学院办学模式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来源:《继续教育研究》作者:崔凤祥,崔星


一、校企合作办产业学院的基本条件

(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构建产业学院的有利条件

1.领导体制的保障

大型企业集团对其所对口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能够提供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等支持,能够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和可靠的基础。

2.组织机构的健全

通过落实相应的机构职责、人员配置及资金支持等,健全机构的功能,维护其日常的有效运作,确保企业集团实现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间有深度、有力度的产学合作关系。

(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构建产业学院的必要条件

1.建立合作项目驱动机制。要以项目为载体,搭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放办学平台。签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企业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公司产学研紧密合作协议,落实合作内容、项目与合作计划,以达到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企业集团的人力和物力等办学资源的目的。

2.建立合作考核监督激励机制。以企业与社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与学院等双赢为目标,研究制定产学研合作的运行机制与合作成效的评价和考核办法,使产学研合作逐步向体制化、制度化、实体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发挥技术产业学院的功能,使双方的产学研合作多出实效。

二、探索产业学院的措施

1.学院与集团的融合

2008年,浙江建设学院与浙江建工集团联合成立了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而建工集团在实施长年战略发展规划时已将学院作为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战略伙伴关系,力求将学院建设成集团公司研发、生产技术推广、员工培训和人才培养的基地。学院也积极探索与集团公司的产学合作模式,2009年,召开了第一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探索中国特色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研讨会,提出“有效服务企业战略发展.打造省内领先、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建设类高职院校”奋斗目标。在发展战略上,力求将学院建设成有效服务现代建工产业发展的具有产业学院功能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成功进入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行列。

2.校企合作发展的整体框架

为加强对现代建工产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深入开展集团和学院的产学合作,推进和实现集团公司建工产业化、实业化、效能化的战略目标,浙江省建设教育集团在学院相应成立一些实质性机构.如“城乡建筑研发中心”“产业集团发展改革研究中心”“生产技术推广中心”“职业教育与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中心(委员会)下设研发部、实训园和人才培养模拟中心,分别借助学院科研、师资、场地、器材、设备等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开展工作,做到教育为先、育人为本的“一专、多技、上岗”三个阶段人才培养步骤,并打造教学、技术、研发、培训和一对一对口支援五个服务平台的2-3-5产学研结合发展模式。在功能定位上,紧紧围绕企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以产业应用性研究为重点,解决企业因效益不利而带来的技术问题,促进集团和学院的产学研实质结合,为双方的深度合作奠定良好运作机制。

3.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产学合作

根据实施目标,学院和浙江多家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以及实施方案。2009年,首次选派10多名中青年教师下企业进行一年的挂职锻炼。学院和集团紧紧围绕双方的现实需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产学互动。在前期认真调研和评审的基础之上,集团公司委托学院开展与集团战略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研究。培训人员分为高层管理团队、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普通员工和新员工等5个层次,每个层次专门设计差异化的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根据集团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全面启动“以技能为本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改革。借鉴国内外建筑职业课程改革经验.实施专业培养计划的调整,针对建筑业发展和社会就业需求,学院多次调整教学计划,使知识、技术、能力、素质四者相统一,以此有效实现学院与集团在专业设置与人才资源需求上的对接。

4.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合作办产业技术学院必须以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为重点,以专业带头人与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重点专业对人才的需求,大力从企业选拔和引进高技能、高技术、高素质人才到产业学院任教。尤其是把握专业技术改革方向且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专业人才和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者引入到人才培养的岗位上,以改变现有教学团队的结构。聘请行业企业集团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批把握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动态的领军人物,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另一方面,着力培养人才。增加产业学院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制订并落实重点建设专业教师轮流下企业顶岗培养的计划。鼓励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企业中兼职,参与企业技术指导和产学研项目开发。

有计划地选派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知名企业、专业团体或与学院合作办学的境外大学学习研修,以此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来源:《继续教育研究》2010年第10期